本文共 909 字,大约阅读时间需要 3 分钟。
E.g :
Program Ex11;
Begin
Writeln('Hello World!'),
ReadLn;
End.
E.g :
Program Ex12; { 程序首部 }
Var a,m : integer; { 说明部分 }
Begin { 语句部分 }
Write(‘a=’);
ReadLn(a); { 输入自行车数目 }
M := 300*a; { 计算总售价 }
Writeln(‘M=’,m); { 输出总售价 }
ReadLn; { 等待输入回车键 }
End.
(1) 程序首部
由保留字 Program 开头,后面跟一个程序名 ( 如 :Exl1) ;其格式为 :
Program 程序名;
程序名由用户自己取,它的第一个字符必须是英文字母 ,其后的字符只能是字母或数字和下划线组 成,程序名中不能出现运算符、标点符和空格。
(2) 说明部分
程序中所用的常量 、变量 ,或类型 、及过程 与自定义函数 ,需在使用之前预先说明,定义数据的属性(类型)。 [ 例 1.2] 程序中 Var S , R , C: Real ; 是变量说明,此处说明 S , R , C 三个变量均为实数类型变量。只有被说明为 某一类型的变量,在程序中才能将与该变量同类型的数值赋给该变量。变量说明的格式为 :
Var 变量表:类型;
(3) 语句部分
指由保留字 Begin ( 开始 ) 至 End . ( 结尾 ) 之间的语句系列,是解决问题的具体处理步骤,也是程序的执行部分。
Pascal 程序不管是哪部分,每句末尾都必须有分号 ( ; ) ,但允许最接近 End 的那个语句末尾的分号省略 ;程序结束的 End 末尾必须有圆点 (. ) ,是整个程序的结束标志。
程序中花括号“ { } ”之间的部分为注释部分 。
Pascal 程序结构可归纳用如下来表示:
Program 程序名; 程序首部
标号说明; (Label)
常量说明; (Const) 说明部分
类型说明; (Type)
变量说明; (Var)
过程或函数说明;
Begin 程序体 ( 主程序 )
语句系列; 语句部分
End.
转载地址:http://recci.baihongyu.com/